
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亦對事件表示關注,聲明指出,根據新聞片段,女童當時身上完全沒有武器,認為警方制服女童時的舉動不符合「使用最低所需武力」的説法,質疑警方當時根本未有任何證據或合理懷疑,顯示女童有犯事或暴力行為。
委員會說,警方必須以最大努力維護兒童權利,防止類似粗暴行為再次發生,並應公開就處理未成年人士的指引,確保符合《兒童權利公約》。
September 07, 2020 at 10:34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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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注婦女團體籲警方執法保持克制及避免用不適當武力- RTHK - 香港電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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